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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0年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开展学术交流年度计划的通知

作者:董松涛时间:2019-11-27点击数:

全校各单位:

为实现“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中的国际化办学特色定位,推进学校师资队伍“国际化”工程,鼓励教学科研人员积极“走出去”,深化与国(境)外高校与科研机构的合作,提升学校国际化办学水平,现就2020年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开展学术交流合作年度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国际学术交流合作及教学科研人员定义

1.国际学术交流合作主要包括教育教学活动、科学研究、学术访问、出席重要国际术会议以及执行国际学术组织履职任务等。

2.教学科研人员是指从事教育和科研任务的人员,以及担任领导职务的专家学者。

二、申请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承担讲授引进课程、双语课程或外语课程者;

2.已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或其他国家级基金项目、省级或市级科研项目或其他横向科研项目,且具有相关国际学术交流预算又符合我校科研处和财务处相关规定的;

3.拥有我校博士科研启动基金者;

4.代表学校参加国际性专业竞赛、领奖或其他重要文化活动者;

5.经学校同意的其他重要的教学科研国(境)外学术交流活动。

三、相关程序

1.个人申请;

2.二级部门推荐;

3.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组织论证;

4.学校外事工作领导小组评议审核;

5.上报省外办批准。

四、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将2020年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开展学术交流合作年度计划表(附件)纸质版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核签署,加盖公章后于2019年12月8日前报送至文管校区1号教学楼212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外事办。电子版(文件名格式“XX学院(部、中心、处等)-2020年教学科研人员出国计划”)发送至30140506@hncj.edu.cn。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董召锋

联系方式:2089582

附件:2020年河南城建学院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表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19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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