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联合国难民署、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国际电信联盟、国际移民组织、国际农业发展基金、世界粮食计划署、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国际可再生能源机构的合作协议,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派优秀青年到上述组织实习。
一、选派计划
1.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实习生:3-12个月(以录取通知为准)。
2.选派规模及岗位
据国际组织提供的岗位需求,计划选派实习生236人,其中联合国教科文组织8人、联合国难民署24人、联合国开发计划署50人、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30人、联合国儿童基金会8人、国际电信联盟27人、国际移民组织29人、国际农业发展基金24人、世界粮食计划署15人、国际统一私法协会11人、国际可再生能源机构10人。
3.资助内容
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2025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指南》(查询网址:https://www.csc.edu.cn/article/3412)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请条件
(一)符合《202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查询网址:https://www.csc.edu.cn/article/3409)规定的申请条件,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不超过30周岁(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殊岗位要求除外)。
2.具有强烈事业心、责任感。
3.国内、国外本科及以上在校生或学士及以上学位获得者(含在资助期内的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国内在职人员)。
4.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国际视野和多元文化意识,熟悉国际合作规范。
5.能够适应国际工作环境,具备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
6.具备熟练运用办公软件的能力。
7.外语水平良好,精通英语或掌握国际组织使用的其他语言,达到相应国际组织的语言要求。
(二)通过单位或个人渠道联系国际组织派出的申请人在申请时应已获得国际组织实地(在岗)全职实习录用通知。
(三)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项目派出的申请人还应符合相关国际组织对学历、年龄、工作经历等方面的其他要求,具体按另行公布的项目指南执行。
(四)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申请时,剩余实习期限不足3个月的。
2.已获得外方资助且每月资助额度达到或超过1500美元的。
3.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的。
4.已获得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格尚未派出的。
5.实习岗位为远程实习(居家实习)或兼职实习的。
三、申请受理
1.申请人应于2025年4月10日0时-4月21日14时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按照申请材料及说明和网上报名指南(合作项目)完成网上报名,并按照系统提示上传规定格式的有关材料。
2.各学院应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申请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国际交流能力等方面进行审核后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
3.国家留学基金委负责申请受理工作:有关高校负责受理本校人员的申请;已在国内注册学籍的学生(含正在外学习的联合培养学生)及工作关系在国内的人员均应通过国内单位推荐,由国内有关受理单位负责受理;在外留学人员的申请委托现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所在国我驻外使(领)馆负责受理。
4.申请人资格审核和材料审核工作由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各学院应在2025年4月23日前将初选名单和申请人材料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和谐校区一号教学楼213室。
四、评审及录取
1.国家留学基金委对申请人进行评审,确定候选人后向有关国际组织推荐。评审时间将通过申请人电子邮箱通知本人。
2.国际组织将对推荐人选进行审定,确认录取人员名单及岗位安排。
3.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有关国际组织意见,确定资助名单并录取。
五、派出管理
被录取人员应按照《2025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指南》和本项目录取通知有关要求办理派出手续并按时派出。
六、咨询方式
联系人:董老师
联系电话:0375-2089580;010-66093334/3594
电子邮箱:wsb@huuc.edu.cn;gjzz@csc.edu.cn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