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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河南省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4-05-07点击数:

全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省级留学人员资助经费管理实施细则》(豫人社办〔2022〕86号)要求,为做好我校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严把质量关,好中选优,发挥择优资助的导向作用;把项目资助与推动创新驱动和转型发展结合起来,与吸引和培养高层次人才结合起来,推进我校人才队伍建设。

二、申报名额

按照通知要求,我校申报配额为3项。

三、申报条件

申报择优资助经费的留学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国(境)外留学一年以上,近五年内回国工作,且年龄一般在四十五岁以下,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且有行业专家认可的科研成果;

(四)项目在本地区、本领域处于领先水平且能产生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业绩特别突出或者省内急需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工作时限和年龄限制要求。已入选国家、省人才引进计划的留学人员不得重复申报。

四、申报项目要求

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项目分优秀、启动两类申报。优秀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主持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启动项目主要资助新近回国的留学人员,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

五、申报时间和办法

本次推荐采取个人申报、院部初审、学校推评的方式进行。各单位在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后,按照规定格式和要求,于2024年5月24日前将下列材料报送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外事科。

(一)院部推荐函及申报人承诺书。各院部对申报人条件、申报材料认真做好审核把关工作,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海外引才安全防范工作要求,做好背景调查,确保申报人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在推荐函中明确注明,并请申报人提供相关承诺书。

(二)《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附件1),《2025年度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经费申请推荐汇总表》(附件2)。

(三)留学回国人员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及扫描件(原件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审核后退回),中级以上职称证书或硕士以上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在国外取得的学位需经国家教育部认证。相关复印件附申请表后装订。

申报材料一式3份,2份报送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1份报送至科研处。以上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wsb@huuc.edu.cn。

六、报送地点及联系人

1.和谐校区教学楼213室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联系人:程冰 联系电话:2089580

2.龙翔校区行政楼401室 科研处

联系人:闫晓乐 联系电话:2089073

附件:1.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

         2.2025年度留学人员科研择优资助经费申请推荐汇总表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科研处

2024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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